云南大学2023年地球科学学院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二批次)招生实施方案
从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出发,不断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有效选拔出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联系人:孙频
联系电话:0871-65033019 联系邮箱:sunpin@ynu.edu.cn
三、招生专业
地球科学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导师以《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第二批次)》公布信息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
考生还须同时满足本学院“申请-考核”制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1. 外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2)toefl成绩≥70;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0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2. 学术成果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申请者在大气科学专业领域或所攻读硕士专业领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3)有其他形式大气科学专业领域或所攻读硕士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3. 学历要求(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本单位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仅招收毕业专业为大气科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报名日期截止前(2022年11月30日前)。
4. 推荐信要求
考生须提交2封或以上由大气科学专业领域或所攻读硕士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注意: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报名及考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3年5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本学院联系人提交《云南大学2023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二批次)》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材料和以下申请材料。
材料提交清单:
(1) 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3) 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4) 往届生报考还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5) 申请信
(6) 个人简历(带照片)
(7) 报考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8) 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9)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10) 本科阶段成绩单
(11) 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12)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3) 已有学术、科研成果(原件扫描)
(14) 各类获奖证明、证书(扫描件)
(15) 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16) 其他与学术、能力方面相关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按照《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装订。
提交方式:仅接收中国邮政ems邮寄
提交时间:2023年5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
快递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联系人:孙频 电话:0871-65033019
邮箱:sunpin@ynu.edu.cn
(三)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1. 本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 本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评审评分细则如下:
(1)所提交申请材料满足基本报考条件,得基本分60分;不满足基本报考条件(60分以下)者,不考虑任何一项加分项,不予通过初审。
(2)申请者一作学术论文加分项:中科院jcr一区论文,30分/篇,中科院jcr二区论文25分/篇,中科院jcr三区论文22分/篇,中科院jcr四区论文20分/篇,核心论文15分/篇。
(3)申请者二作,导师一作学术论文加分项:中科院jcr一区论文,20分/篇,中科院jcr二区论文16分/篇,中科院jcr三区论文14分/篇,中科院jcr四区论文12分/篇,核心论文10分/篇。
(4)科研项目加分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0分/项,主持省部级项目6分/项,主持厅局级或校级项目3分/项。
(5)奖励荣誉加分项:国家级奖励或荣誉15分/项,省部级奖励或荣誉10分/项,校级奖励或厅局级荣誉:5分/项。
材料审核成绩为以上五项总分,总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不计。材料审核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占比40%。
(四)综合考核
本学院成立5人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环节时间6月10日前,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安排届时由学院进行通知。
1. 考核流程(30分钟/人)
(1) 申请人进行个人简介(2分钟),以及关于硕士阶段成果的学术报告(8分钟)。时长为10分钟。
(2) 考核专家组进行提问,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综合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考查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知识掌握情况,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未来科研方向的兴趣与思考、表达交流与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情况,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时长10分钟。
(3) 考核专家组进行英语面试。申请人从提前准备好的题库中抽取题目进行回答,并回答专家组的提问。时长为10分钟。
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将全程录音或录像。
2. 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由申请-考核外语水平、申请-考核专业基础、申请-考核综合能力三门科目组成,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成绩由申请-考核外语水平、申请-考核专业基础、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得分乘以该项在总成绩中的权重(百分比)相加得出。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及各项权重如下:
考核成绩=20%×申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 40%×申请-考核专业基础考核 40%×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终,考生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与考核成绩计算得出,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40%×材料审核成绩 60%×考核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我校体检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
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结合选报博士导师的考察意见和招生指标限额,从高到低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六、监督机制
申请人如对本人各考核过程与结果有疑问,可向学院纪律监查组提出申诉或复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
学院申诉和复议联系人:孙频
联系电话:0871-65033019
学校的申诉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
0871-65033908(纪检监察)
云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2023年5月4日